趙縣人民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工作分工
縣政府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一)協(xié)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上報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和致函市政府各部門的公文,以及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fā)布的公文;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日常公文辦理。
(二)負責縣政府領導活動的組織和協(xié)調工作;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準備和服務工作,協(xié)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落實會議決定事項。
(三)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審批。
(四)根據(jù)縣政府領導的批示,對縣政府各部門間出現(xiàn)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決定。
(五)組織起草縣政府領導重要講話及其他重要文稿。
(六)組織承辦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xié)委員提案工作。
(七)負責承辦縣政府提請縣人大常委會任免議案和提請縣政府任命工作人員的行政任免有關手續(xù);負責承辦縣政府任命工作人員的憲法宣誓工作。
(八) 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縣政府領導工作要求。
(九)根據(jù)縣政府工作部署和縣政府領導要求,組織專題調研,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十)負責推進、指導、協(xié)調、監(jiān)督、考核評估全縣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一)負責政務信息服務工作。
(十二)協(xié)同有關部門統(tǒng)籌協(xié)調縣政府新聞宣傳、輿情回應等工作。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置:
(一)綜合一室(信息股)。為縣政府主要領導政務工作提供服務,承擔文稿起草、批件、調查研究、有關活動組織協(xié)調、公務出訪保障和交辦事項的督辦落實反饋等工作;負責《縣政府工作報告》的起草與組織協(xié)調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綜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整理;負責統(tǒng)籌協(xié)調縣政府領導及縣政府辦公室調研工作;負責政務信息的收集、選擇、提供、反饋工作;負責向國務院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室報送有關信息;負責全縣政府系統(tǒng)政務信息工作的組織、指導、協(xié)調和培訓工作;協(xié)調縣政府領導黨風廉政建設有關工作;負責縣政府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相關工作的協(xié)調落實;配合上級做好對我縣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的考核、考察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綜合二室、綜合三室、綜合四室、綜合五室、綜合六室、綜合七室。為縣政府領導政務工作提供服務,承擔文稿起草、批件、調查研究、有關活動組織協(xié)調、公務出訪保障和交辦事項的督辦落實反饋等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秘書股。負責編制、實施縣政府年度會議計劃;負責縣政府黨組會議、縣政府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活動的組織服務工作;負責縣政府中心組學習會議的組織服務工作;負責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公文的審核把關、印制發(fā)放工作;負責承接各類公文的簽收、登記、初審、承辦、傳閱、催辦和答復等公文辦理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與縣委辦公室、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xié)辦公室會議活動的協(xié)調聯(lián)絡;負責與全縣政府系統(tǒng)辦公室的溝通聯(lián)系;負責縣政府辦公室綜合性室務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室務會、機關黨組會等會議組織安排、議定事項督查督辦工作;負責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的機要通信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保密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承辦縣政府任命工作人員的憲法宣誓工作;負責承辦縣政府提請縣人大常委會任免議案和提請縣政府任命工作人員的行政任免有關手續(xù)。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縣政務公開辦公室。負責推進、指導、協(xié)調、監(jiān)督、考核評估全縣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的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組織辦理縣政府政策解讀有關事項;組織開展相關業(yè)務研討和培訓;承擔縣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負責撰寫縣政府領導大事記;組織協(xié)調縣政府法律顧問選聘工作,負責縣政府顧問的服務、協(xié)調、保障等日常工作;負責與縣政府各部門、縣政府辦公室內設機構有關縣政府宣傳工作的協(xié)調聯(lián)系;協(xié)調縣政府重要會議活動、重大決策部署等工作的宣傳策劃;協(xié)同縣有關部門辦理處置縣政府系統(tǒng)政務輿情;負責媒體采訪縣政府領導的組織協(xié)調工作;負責縣政府領導有關新聞稿件的審核等工作;負責網民留言平臺的回復辦理工作;協(xié)調管理縣政府辦公室的電子政務應用工作;承擔機關信息化建設及信息化平臺的日常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督查室(提案股)。負責國務院和省政府、市政府、縣政府重大決策部署、重要工作部署貫徹落實的督促檢查工作;負責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縣政府領導有關批示的督辦落實及反饋工作;負責省政府、市政府、縣政府重要會議擬定事項的督辦落實及反饋工作;承辦人大代表建議、政協(xié)委員提案的立案審查、交辦、督辦、答復、走訪和代表委員視察工作;承辦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來信來訪辦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六)行政財務股。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總值班工作,指導、督促、檢查全縣政府系統(tǒng)的值班工作;負責全縣重要緊急情況的信息接報及領導批示的督辦、反饋等工作;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印信管理和使用工作;負責縣政府機關國內政務接待工作;負責縣政府召開的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組織服務工作;保障縣政府領導外出考察參觀工作;負責全縣黨政機關政務接待業(yè)務指導工作;負責辦理人民群眾通過公開電話反映訴求事項,并對承辦單位進行業(yè)務指導、綜合協(xié)調及培訓考核;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指導縣政府辦公室所屬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七)縣機關事務管理辦公室。(職能略)
機關黨支部(政工股)。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建、宣傳、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及群團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具體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考核獎懲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老干部服務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